(一)为避免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不要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若已涉嫌该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二)对于有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人,若存在多次容留、一次容留多人等情况要认识到可能面临更重刑罚;若曾因毒品犯罪被判过刑,再次犯此罪会从重处罚。
(三)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所以若实施了容留行为应尽早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规定了自首、立功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