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发生挪用资金60万的情况,涉事人员应尽快将挪用资金退还。因为在提起公诉前退还资金,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说明挪用资金的用途、归还情况等案件具体情节,争取在量刑时得到从轻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