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已明确房屋归属,凭相关文书主张拆迁权益。准备好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拆迁部门表明自己是房屋实际权益人。
(二)若双方对房屋产权有争议,先解决产权纠纷。可尝试自行协商解决,若能达成一致,签订明确产权归属的协议。若协商无果,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属。
(三)确定产权人后,及时联系拆迁部门。带上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参与拆迁补偿事宜,如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四)为避免纠纷,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法条表明,离婚判决等法律文书生效后,即便未过户,房产所有权也会发生转移,当事人可据此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