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若有能力履行义务,应尽快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避免因拒不执行被拘留。
(二)若债务人认为自身无履行能力,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配合法院进行财产查询等工作,证明自己的实际状况。
(三)若债务人对法院执行行为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如申请复议等,但不可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