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出轨选择协议离婚,需经历离婚冷静期。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婚的一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不申请则视为撤回。
(二)若因出轨选择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予以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