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建议保留好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方面投入时间和精力的证据,如孩子学习活动的记录、照顾老人的医疗单据等,以便在离婚时主张经济补偿。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协助的一方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方面的获益情况,也可作为证据留存,例如升职文件、加薪通知等,用于确定补偿数额。
(三)双方都应提供真实的经济状况证明,受补偿方若生活困难要及时说明情况,支付方则依据自身支付能力来支付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