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抚养孩子,优先和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就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支付等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此时要举证证明自己存在不宜继续抚养孩子的正当理由,像经济困难无力抚养、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抚养等情况,并且要证明对方有抚养能力和意愿。
(三)即便抚养权变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