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坦白交代:向单位或司法机关主动交代挪用公款事实,积极配合调查。这样做可根据法律规定争取从轻处理。
(二)接受法律判决:司法机关会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时间等情节定罪量刑,要积极接受判决。
(三)配合退赔工作:即便无力偿还,司法机关判决时会责令退赔,后续若有可供执行财产,仍会继续执行,需配合相关工作。
(四)委托律师辩护:及时委托律师,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