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法院判决后的债权转让,要确保该债权不属于法定限制转让情形,即不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二)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三)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同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