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人财产状况,若其财产充足且无转移隐匿风险,可不申请保全,避免提供担保和缴纳保全费用。
(二)评估债务人转移财产可能性,若债务人正在或可能处分财产,导致债权人撤销权胜诉后权益难以实现,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综合多方面因素,权衡申请保全的成本与不申请保全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再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