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赔偿:三轮车主和轿车车主及其保险公司直接沟通,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若车辆全损,按实际价值赔偿。
(二)第三方调解:协商不成时,可找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调解。
(三)民事诉讼:调解无果,三轮车主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要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清单、发票等证据,让法院判决轿车车主及其保险公司担责。
(四)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