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被告拒绝接收调解书时,要明确其行为视为拒绝调解,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做好进入审判程序的准备。
(二)由于调解遵循自愿原则,若一方拒绝调解,法院会及时恢复审判程序,当事人需积极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审判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参与庭审,如实陈述事实,配合法院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定或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