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订婚同居两月退婚,彩礼和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贵重物品通常需退还,日常消费性支出无需退还,筹备婚礼实际支出可协商分担,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给付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所以彩礼应退还。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金银首饰、车辆等大额财物,一般也需返还。而恋爱期间一起吃饭、旅游等日常消费性支出,属于双方共同的消费,无需退还。对于筹备婚礼产生的实际支出,双方可协商分担。若对退还费用有争议,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给付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同居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您在退婚费用退还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