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经济实力与孩子实际需求匹配,且经协商达成都不支付对方抚养费的共识,那么这一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按约定执行即可。
(二)当存在一方经济状况差、孩子费用高,另一方经济优渥、双方经济不平衡显著的情况,可先和对方协商抚养费支付事宜。
(三)若协商无果,经济困难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定经济状况好的一方是否需支付抚养费及支付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