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准备稳定工作、收入证明,以此体现有经济能力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
(二)展现生活环境优势,比如良好的居住条件、丰富的周边教育资源等。
(三)强调陪伴时间,证明能给予孩子足够关心和照顾,有益于孩子成长。
(四)若孩子满八周岁,让孩子表达愿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五)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男方有不良嗜好、患有严重疾病等。
(六)从孩子成长角度,说明自己抚养更符合孩子利益,例如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