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索要彩礼,女方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返还情形,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通常无需返还。
(二)男方以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为由索要,女方可让其承担举证责任。
(三)男方起诉时,女方积极应诉,提供共同生活证据,像共同居住证明、消费记录等。
(四)双方能协商的,就彩礼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