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不能以同一仲裁请求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应吸取教训,积极按时参与仲裁。
(二)若当事人自行申请撤诉,可重新申请仲裁,但要留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需在时效内及时申请。
(三)重新仲裁后,对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