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应主动还钱,这属于退赃退赔,可作为悔罪表现,法院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
(二)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全部退赃退赔,还有其他从轻情节的,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要是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即便还钱也大概率会被判刑,不过量刑会比没还钱时轻,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以争取更有利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里可综合理解为退赃退赔等积极表现能在量刑上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