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和朋友喝酒致其死亡,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履行安全护送义务、酒后未劝阻危险行为等情况需担责,无过错则无需担责,担责一般为民事赔偿。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在饮酒活动中,同饮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等行为,属于主动制造了让对方陷入危险状况的因素;未履行安全护送义务以及酒后未劝阻危险行为,则是在应当预见对方可能面临危险的情况下未履行相应责任。所以,若出现上述情况导致朋友死亡,同饮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常以民事赔偿为主,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如果不存在这些过错情形,就不存在法定的赔偿责任。要是遇到此类纠纷或不确定是否担责,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