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恶意不给抚养费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约定或判决支付费用。
(二)也能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通过调解促使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借助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
(四)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若对方多次恶意不给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量后责令其定期给付。有能力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对方后续主动给付,则无需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