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非法拘禁他人达10小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所为,未达到24小时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情节特别恶劣的除外。
(二)若为一般主体非法拘禁他人10小时,没有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及严重后果的通常不构成犯罪;若有殴打、侮辱情节,致他人重伤、死亡,使用恶劣手段,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犯罪。
(三)一旦构成非法拘禁罪,处罚根据不同情形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