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如向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等,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确保时效中断得到认可从而重新计算时效。
(二)未过仲裁时效,先积极与单位友好协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协商无果,准备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已过仲裁时效但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止、中断,也可收集证据尝试申请仲裁。
(四)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五)有工资欠条且无其他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