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申请仲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二)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