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用合适保证方式:取保候审有保证金保证和保证人保证两种方式,若选择保证金保证才会产生费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二)了解保证金数额确定因素:保证金起点为一千元,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经济状况等确定具体数额。
(三)正确支付保证金:需将保证金一次性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四)遵守规定领回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结束时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回保证金;违反规定,保证金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