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老板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诉求,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若老板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