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无妨碍执行行为,不会被拘留;若存在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等妨碍执行行为,法院会依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司法拘留每次一般不超十五日,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法院可提前解除拘留。
(三)对同一妨碍执行行为,一般只拘留一次,有新的妨碍执行行为,法院可再次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