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起诉到法院,要确保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准备好相关协议和证据,以证明双方的意愿和约定。
(二)积极配合法院对相关事项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保证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规避法律义务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双方都同意离婚可视为感情破裂的一种体现,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