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21万,鉴于此数额属较大范畴,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二)如果存在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数额较大却不退还等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若数额特别巨大,则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的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情节会影响量刑。用于非法活动、超三个月未还等情况量刑更重,在提起公诉前退还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