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未约定违约金的买卖合同中,若违约方逾期付款,当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时,违约方的赔偿金额可在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来计算;当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上加收30%-50%计算赔偿。
(二)若出现逾期交付货物等其他违约情形,守约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像额外支出的费用、利润损失等,违约方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