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掌握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可行使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先履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时,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方应当恢复履行。这体现了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和公平原则。
(3)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就中止履行,自身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行使中止履行权需有确切证据,且要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