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运营中要明确公司和股东的责任界限,股东按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避免出现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二)法定代表人需依法履职,若违法导致公司损害,会在过错范围内担责,所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三)公司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先要求公司用全部财产偿还,若发现股东有滥用权利等特定情形,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