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
(二)向法院起诉后,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如果能证明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可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概率。
(三)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成功,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可再次起诉离婚,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这一年分居期间,要注意保留分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