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纳税人,要依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记录收入和支出,如实进行纳税申报,避免因故意或疏忽导致偷税、漏税、骗税行为。
(二)企业应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规范税务操作流程。
(三)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宣传和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同时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