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继承顺序: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先看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来继承遗产;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二)分配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应平均分配遗产。但对生活困难且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配;有能力和条件扶养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