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拒不配合出具死亡证明,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具体做法:1)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调查取证申请,说明被告拒绝配合的情况,请求法院向医院、公安机关或殡葬管理部门调取死亡证明;2)同时申请法院责令被告提交其持有的死亡证明,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推定您主张的事实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3)如果老人是在医院去世,还可以委托律师持调查令直接向医院调取死亡记录。死亡证明是遗产诉讼的必要证据但并非唯一途径,法院调查令完全可以解决该问题,不必因此担心无法立案或诉讼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