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后一年女方跑了,要回彩礼需先明确满足的法定情形,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收集证据,比如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像邻居证言、分居证明等;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证据,如家庭负债证明、生活水平下降的相关材料。
(三)先尝试与女方协商退还彩礼。
(四)若协商不成,给付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