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垫付。由于对方负全责,其交强险有一万元医疗费用垫付额度,可联系保险公司申请在额度内垫付,也可和对方沟通,让对方先支付部分费用用于住院治疗。
(二)若对方和保险都不垫付,可向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救助,符合条件的受害者能获得垫付。
(三)保留好与事故相关证据,像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检查报告等,治疗结束后通过法律途径索赔,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求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