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纠纷诉讼受理费通常按“谁败诉谁承担”原则支付,公司败诉由公司承担,原告败诉则原告承担。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费用负担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五)原告起诉时要先预交诉讼受理费,最终按判决结果确定实际承担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