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名义借款人,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信用社的起诉:1. 提出抗辩,主张信用社明知实际用款人并非你本人,信用社存在过错。2. 收集证据,证明信用社在放贷时已知晓实际用款人身份,你并非实际借款人。3. 申请追加实际用款人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4. 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5. 可主张信用社未尽审查义务,放贷行为存在瑕疵。6. 可主张信用社与实际用款人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7. 可主张信用社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8. 可主张信用社的放贷行为违反了相关金融法规。总之,你应积极应诉,从多角度进行抗辩,争取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