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收集方面,仔细查看借条,若上面有借款用于赌博的表述或相关备注,要妥善保留;同时收集赌博场所收费票据、赌博相关记录等。
(二)视听资料收集上,用合法手段获取现场赌博的录音录像;与债务人交流时,留存其承认是赌债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
(三)寻找知晓借款实际用于赌博的人,让其提供证人证言,像一同参与赌博的人。
(四)关注公安机关对债务人赌博行为的处理,获取相关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赌债属于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上述收集的证据可用于证明借款为赌债,以认定借贷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