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28万,符合“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情形,可能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规定销售金额三倍以上(即60万以上),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三)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存在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情节恶劣则可能从重处罚。建议犯罪嫌疑人积极悔罪,如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