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发现股东侵占财产,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如财务记录、交易凭证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可以先尝试与该股东沟通,要求其退还侵占的财产。若沟通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程序追究其责任。
(三)在司法程序中,若股东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取得公司谅解等情节,可向法院说明,争取从轻处罚。若股东拒不退赃,公司也应向法院强调此情节,促使法院适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