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法人(这里你说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虽然持有20%的股权,但他并没有单独决定注销营业执照等所有证照的权力。公司的注销是一项重大事项,通常需要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一、注销所需的决策程序
一般而言,公司注销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通常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你提到的情况中,仅法定代表人(20%股权)和另一位30%股权的股东,他们加起来才50%的股权,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所以他们二人不能直接决定注销公司。
二、可能的法律后果
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 :如果法定代表人擅自去办理注销手续,这可能会侵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他股东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注销行为无效,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赔偿责任。
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一般会明确规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章程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可以依据章程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建议
明确告知法定代表人其行为的违法性 :其他股东可以书面或当面告知法定代表人,其单独与30%股权股东决定注销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是无效的。
召开股东会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会,对公司是否注销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如果多数股东不同意注销,应形成股东会决议,明确公司的后续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