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仲裁范围,离职后若遇到拖欠工资、未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合同等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收集证据,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自身权益受损的材料。
(三)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四)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通常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
(五)等待仲裁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
(六)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仲裁委作出裁决。若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