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3个月孩子判归男方,需证明女方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像女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二)男方要积极准备证据,如女方疾病诊断证明,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在起诉时争取抚养权。
(三)双方可进行协商,若女方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