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关系中,保证期间是个重要问题。要是当事人没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且主债务也没写还款日期,那保证期间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一共六个月。
债权人能随时让债务人还钱,但得给人家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过了之后,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六个月里没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不过要是债权人在这六个月里已经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那就会出现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宽限期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债权人没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所以债权人要注意保证期间的时间限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导致自己的债权得不到保障。要是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