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该单位,应尽快筹集资金积极退赃退赔,以减少损害结果,争取从轻处罚。
(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陈述整个事件经过。
(三)单位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自身运营状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原因等,表明自身的困难和积极整改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