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本人明确授权委托,代签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有效。比如让朋友持授权委托书代签购房合同。
(二)若无授权属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合同有效,拒绝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害。
(三)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像代签人持有本人公章、空白合同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