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之后,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一般是能够起诉股东的。
要是公司没有经过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并且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时候,承诺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起诉这个股东,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举个例子,一家小公司没清算债务就注销,股东在注销时承诺担责,那被欠款的人就能起诉该股东。
另外,要是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这类滥用股东权利,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就算公司已经注销了,债权人同样可以起诉股东,让股东在其过错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比如,某股东原本应出资 50 万,实际只出了 20 万,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发现这一情况,就可以起诉该股东要求其补足并承担相应债务。
但如果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然后注销的,而且不存在上述股东的过错情形,一般就不能起诉股东了。所以说,公司注销后能不能起诉股东,得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判断,可不是一概而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