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未签收的退回时间分不同情形。
在提示付款期内未签收方面,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从票据到期日起 10 日)提示付款,承兑人要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当天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则顺延。要是承兑人没应答,持票人能在提示付款期结束后,对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行使追索权。
在转让背书环节未签收时,一般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里,票据发起背书后,通常会在 7 个工作日左右退回原背书人,不过具体时间以系统设定为准。
解决措施和建议: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后,要及时关注承兑人是否应答,若未应答要在提示付款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追索权。在转让背书时,双方要了解系统设定的退回时间,避免因未及时签收造成票据退回影响业务。